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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4-21 15:24 来源: 安定畜牧兽医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广大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

为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告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强化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1.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长效机制,明确各岗位职责清单。

2.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设备维护、应急值守等制度,确保管理有章可循。

二、养殖企业重点安全措施

1.用电安全。规范用电线路,避免私拉乱接。定期检查线路老化情况,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合理使用电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备,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接地装置等安全保护设备。

2.消防安全。完善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设置消防通道。加强对场内火源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防火意识。

3.机械安全。规范养殖场饲料加工设备、通风设备、清粪设备等操作设备的操作,加强培训。定期维护保养并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4.人员安全。根据养殖企业的工作特点和危险因素,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对有限空间(如污水处理池、青储窖、储粪池等)实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管理。

6.应急管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三、屠宰加工企业重点安全措施

1.肉品安全。严格执行入场查验制度,禁止屠宰病死、注水或来源不明畜禽。落实同步检验制度,开展瘦肉精、兽药残留自检,不合格产品全部无害化处理。冷库温度实时监控,确保肉品储存符合卫生标准。

2.设施设备安全。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屠宰设备、制冷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规范致昏、刺杀、烫毛、脱毛、燎毛等危险作业流程,配备防护装备,防止机械伤害。

3.消防安全。按照国家消防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用电安全。规范电气线路铺设,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对大功率电器设备要单独设置线路,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5.人员安全。根据屠宰加工企业的工作特点和危险因素,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对有限空间(如污水处理池、冷库)实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管理。

7.应急管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四、饲料生产企业重点安全措施

1.压实全员安全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管理机构,足额保障安全投入; 所有员工必须经岗前安全培训、岗位风险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叉车司机、压力容器作业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台账、闭环整改,严禁带隐患生产。

2.严防粉尘爆炸风险。粉碎、配料、提升、打包、除尘、料仓等粉尘涉爆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规范接地消除静电,严禁违规使用非防爆设备与明火;除尘、泄爆、隔爆、抑爆装置完好有效,每班清理积尘,严禁粉尘堆积超标;厂区全面禁烟禁火,涉粉区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清理可燃物、检测粉尘浓度,落实监护与消防措施。

3.规范机械设备操作。传动、旋转、投料口等危险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急停装置,严禁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检修、清堵、清理必须执行断电、挂牌、上锁,双人监护,严禁徒手触碰运转设备;定期维保设备,防止摩擦过热、铁器撞击产生火花,杜绝机械伤害事故。

4.严控有限空间作业。料仓、筒仓、地沟、污水处理池等为有限空间,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作业必须审批、专人监护、配备防护与应急器材,严禁无方案、无监护、无证作业; 作业全程监测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防窒息、中毒、燃爆。

5.强化电气与消防管理。 规范敷设线路,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定期检查漏电保护、防雷防静电设施;仓库、车间、危化品间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保持通道畅通;危化品(试剂、油脂、消毒剂等)专库专柜、双人双锁、规范领用,严防泄漏、火灾、误用。

6.加强仓储与运输安全。原料、成品分类存放,严禁超高堆放、堵塞消防通道,做好防潮、防火、防霉变;叉车、铲车规范驾驶,限速行驶、严禁超载,装卸作业专人指挥;严禁在仓库、生产区违规停放车辆、加油充电。

7.落实职业健康防护。 为员工配备防尘口罩、护目镜、耳塞、防护服等用品,监督规范佩戴;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对粉尘、噪声岗位做好危害告知与防护; 严禁疲劳作业、酒后上岗、违规操作,杜绝人为安全事故。

8.完善应急处置要求。制定粉尘爆炸、火灾、有限空间、机械伤害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配齐应急救援器材,明确应急人员与处置流程,发生事故立即停机、疏散、上报,严禁盲目施救;严格执行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响应。

9.严禁行为与法律责任。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凡未落实安全要求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兽药生产企业重点安全措施

1.压实全员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考核标准,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保障安全投入,足额用于隐患整改、防护用品、培训演练、设施升级等,不得挤占挪用。

2.规范资质与生产合规。依法持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等合法证照,严禁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转借资质;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人流、物流分区管理,防止交叉污染、混淆差错;高致敏性、抗生素类、消毒剂、激素类等特殊兽药,须独立车间、专用设备、密闭生产。

3.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控。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化学品及易制爆、易制毒原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库储存、双人双锁;分类分区存放,严禁混存混放,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库房通风、防爆、防静电、防泄漏、温控达标;严格采购、领用、回收、销毁登记,建立台账,全程可追溯,严禁流失外流。

4.车间与设备安全管理。生产车间防火、防爆、除尘、通风、净化设施完好,涉粉涉爆区域按规范安装泄爆、抑爆装置; 设备定期检修、校验、维护,严禁带病运行;特种设备依法登记、按期检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使用明火,动火作业严格审批、现场监护、清理可燃物; 有限空间、高处、吊装等危险作业,必须落实作业审批、通风检测、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5.消防与用电安全。按规范配置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电气线路、设备符合防爆防火要求,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测;仓库、车间、化验室等重点区域严禁违规住人、堆放杂物,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6.人员培训与劳动防护。从业人员岗前、在岗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考核,熟悉操作规程、风险危害、应急处置,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按规定配发防尘、防毒、防腐蚀、防静电等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员工规范佩戴使用;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防范职业病危害。

7.仓储与废弃物管理。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区分类存放,防雨、防潮、防晒、防盗,温湿度监控记录完整;生产废液、废渣、过期药品、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倾倒;菌毒种、实验废弃物按生物安全要求管理,严防生物安全事件。

8.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制定火灾、泄漏、中毒、设备事故、环境污染等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处置流程、疏散路线;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定期维护更新;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全力救援、防止扩大,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9.隐患排查与闭环管理。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每日巡查、每周检查、每月复盘,建立台账;对重大隐患立即停产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实行闭环管理;主动配合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督检查,对问题立行立改。

10.法律责任告知。企业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罚款、吊销证照;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兽药经营企业重点安全措施

1.人员管理与培训。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培训并建立档案。

2.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对温湿度控制、消防、用电、仓储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3.危险品与特殊药品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管制兽药(如原料药、消毒剂)的储存、销售环节实施严格监控,规范操作流程,设置警示标志。

4.经营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兽药采购、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质量与安全管控,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

5.隐患排查与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应急响应有效。

6.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持证经营,严控采购渠道,严格执行处方药追溯管理,严禁违规销售。


                                                                                                 安定区畜牧兽医局

                                                                                                 2026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市畜牧兽医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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