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养殖场户:
为进一步优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策略,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特发布此告知书,提高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效果,全力保障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补助要求
(一)补助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
(二)补助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区畜牧兽医局登记备案的规模养殖场。
(三)疫苗补助标准。参照近年来政府招标采购疫苗价格,按照强制免疫政策、免疫程序有关规定,疫苗补助标准按照口蹄疫每年猪不超过2元/头、牛不超过4元/头、羊不超过1元/只,高致病性禽流感每年肉鸡不超过0.3元/只,蛋鸡和种鸡不超过0.6元/只,小反刍兽疫每年羊不超过0.3元/只。单个养殖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养殖企业(集团)年度“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结合系统申报数据及核定补贴金额确定。
(四)补助数量核定。牛、羊、猪补助数量以存栏+出栏产地检疫数为准。产蛋鸡的补助数量以引进时鸡苗和育成鸡的产地检疫数为准;肉鸡的补助数量以出栏时的产地检疫数为准,本年度未有出栏的,以引进鸡苗时的产地检疫数为准。
二、补助程序
经乡镇摸底推荐核查,确定先打后补主体后,由区动物疫控中心指导养殖主体自主采购国家批准生产的合法疫苗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合格后,按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咨询单位:定西市安定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地址:安定区公园路区政府2号统办楼1422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2-8360362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养殖场户积极配合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创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特此告知。
